《贵州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八大发展目标
2017年06月13日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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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11800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在1.6亿吨左右,全社会用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
2、 生产能力:
一次能源生产能力1.75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1.9亿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4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240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6900万千瓦,外送最大电力2080万千瓦,其中“西电东送”最大电力800万千瓦。
3、 产消结构:
煤炭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8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15%,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及其他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70%左右。
4、系统效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左右,火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0克/千瓦时,电网线损率下降到6%左右。
5、环保低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硫排放下降20%左右,火电度电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30%左右。
6、普遍服务:
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城乡基本用电和用能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实施电能和天然气替代战略,全省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22千伏安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
7、 科技创新:
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适合贵州实际的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贵州省能源云”数据资源中心和统一集成服务平台,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
8、 体制改革:
煤矿企业转型升级、油气体制、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和引领能源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能源消费总量11800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在1.6亿吨左右,全社会用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
2、 生产能力:
一次能源生产能力1.75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1.9亿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4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240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6900万千瓦,外送最大电力2080万千瓦,其中“西电东送”最大电力800万千瓦。
3、 产消结构:
煤炭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8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15%,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及其他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70%左右。
4、系统效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左右,火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0克/千瓦时,电网线损率下降到6%左右。
5、环保低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硫排放下降20%左右,火电度电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30%左右。
6、普遍服务:
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城乡基本用电和用能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实施电能和天然气替代战略,全省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22千伏安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
7、 科技创新:
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适合贵州实际的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贵州省能源云”数据资源中心和统一集成服务平台,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
8、 体制改革:
煤矿企业转型升级、油气体制、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和引领能源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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