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煤炭工业发展规划 提出五大建议
2017年05月23日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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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发改委和山西煤炭工业厅联合对外印发《山西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这也是继《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之后,涉及山西煤炭行业领域的又一重磅规划文件。
到202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5万亿元,其中,煤炭产业3000亿元,非煤产业1.2万亿元。
各分项目标如下:
1)集约高效:“十三五”期间,全省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后,产能退出率不低于12%。到2020年,通过进一步减量重组、 大幅降低煤矿数量,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吨/年;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95%;进一步引导煤矿减人提效,全员劳动工效力争达到1600吨/人.年。
2)安全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95%以上的煤矿实现生产安全长周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3)延伸循环:全行业煤电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煤制天然气40亿立方米、煤基合成油品600万吨、煤制烯烃240万吨。
4)低碳清洁: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33亿立方米、利用量85亿立方米。
5)生态环保:到2020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力争实现30%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对重点矿区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新建和生产煤矿全面治理,毁损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5%。
在《规划》最后,山西省提出五大政策建议,包括:
1、建议国家提出“减量重组”基本原则,支持山西试点,在国家原则框架内进行探索;
2、建议国家同意山西在整体完成国家下达去产能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对资源整合改造煤矿承担去产能任务进行内部调整;
3、恳请国家在先进产能认定方面给予山西省大力支持;适度限制煤炭进口,支持山西建立国家煤炭储备基地;
4、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淘汰标准和目标,将30万吨以下煤矿视为落后产能,在2018年底前将全国范围内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依法关闭退出。
规划列出了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5万亿元,其中,煤炭产业3000亿元,非煤产业1.2万亿元。
各分项目标如下:
1)集约高效:“十三五”期间,全省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后,产能退出率不低于12%。到2020年,通过进一步减量重组、 大幅降低煤矿数量,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吨/年;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95%;进一步引导煤矿减人提效,全员劳动工效力争达到1600吨/人.年。
2)安全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95%以上的煤矿实现生产安全长周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3)延伸循环:全行业煤电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煤制天然气40亿立方米、煤基合成油品600万吨、煤制烯烃240万吨。
4)低碳清洁: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33亿立方米、利用量85亿立方米。
5)生态环保:到2020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力争实现30%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对重点矿区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新建和生产煤矿全面治理,毁损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5%。
在《规划》最后,山西省提出五大政策建议,包括:
1、建议国家提出“减量重组”基本原则,支持山西试点,在国家原则框架内进行探索;
2、建议国家同意山西在整体完成国家下达去产能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对资源整合改造煤矿承担去产能任务进行内部调整;
3、恳请国家在先进产能认定方面给予山西省大力支持;适度限制煤炭进口,支持山西建立国家煤炭储备基地;
4、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淘汰标准和目标,将30万吨以下煤矿视为落后产能,在2018年底前将全国范围内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依法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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