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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开始!煤矿、工厂行业零容忍大整治,为期5个月 置顶贴 精华贴 热门贴

2019年05月30日03:32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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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5月29日发布《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山东省即日起将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直至10月底结束。


该行动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


重点区域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区、重点监控点、危化品港区等。




重点行业则包括炼油、氯碱、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冶金、工贸和粉尘涉爆行业,民爆物品行业等。


  • 6月上旬,省政府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市分别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并部署实施。


  • 6月份,结合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类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 7至8月份,各市、县(市、区)组织对辖区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政府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有关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分行业领域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对省属国有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9至10月份,各级、各部门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期间,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省有关部门、各市统一组织进行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高危企业和单位,一律组织专家进行风险普查和安全评估,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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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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