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发文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大检查

2019年02月28日09:33
来源:伊金霍洛旗煤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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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煤炭局25日发布关于《伊金霍洛旗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从2月25日开始至3月25日,对全旗煤炭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采取煤矿企业自检自改,旗煤炭局各检查组逐一对全旗所有煤炭企业开展大检查行动的方式进行。
该局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组织召开伊金霍洛旗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重新对矿用无轨胶轮车进行检验。所有煤矿对使用的无轨胶轮车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一次检验,检验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得入井;二是严肃追责。对不严格执行“八条措施”、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同时对煤矿企业因矿领导、各环节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技术管理不到位,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煤矿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函告所在煤矿企业的上级公司(集团)或实际控制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降级、撤职、辞退等处分;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对主要负责人、分管副矿长撤职、辞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人员终身不得在我旗辖区煤矿企业工作;三是加强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信息日报告。为了全面推进此次大检查行动,实行每周调度,汇总和解决大检查行动中的问题;各检查组对当日大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报告和隐患台账,电子版报告和隐患台账发送至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报群,实行日报告制度,纸质版交至办公室存档。
采取煤矿企业自检自改,旗煤炭局各检查组逐一对全旗所有煤炭企业开展大检查行动的方式进行。
该局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组织召开伊金霍洛旗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重新对矿用无轨胶轮车进行检验。所有煤矿对使用的无轨胶轮车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一次检验,检验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得入井;二是严肃追责。对不严格执行“八条措施”、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同时对煤矿企业因矿领导、各环节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技术管理不到位,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煤矿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函告所在煤矿企业的上级公司(集团)或实际控制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降级、撤职、辞退等处分;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对主要负责人、分管副矿长撤职、辞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人员终身不得在我旗辖区煤矿企业工作;三是加强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信息日报告。为了全面推进此次大检查行动,实行每周调度,汇总和解决大检查行动中的问题;各检查组对当日大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报告和隐患台账,电子版报告和隐患台账发送至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报群,实行日报告制度,纸质版交至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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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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